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1号)和广东省《关于做好2021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报到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21〕35号)的文件精神,对未经高等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将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注销考生电子档案。为了确保录取新生在教育部新生注册系统上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正常进行,现将不报到新生电子档案注销名单共1112人(具体名单见附件)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5天,从2021年10月22日起至2021年10月27日17:00止,如有任何疑问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向我校招生就业处反馈情况。

联系人:李观耀

联系电话:020-87478354

联系邮箱:zjc@gzist.edu.cn 

招生就业处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