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前准备——考生健康情况监测
1.所有考生须注册“粤康码”信息,未注册“粤康码”的考生不予打印准考证,不得参加考试。
2.尚在外地的考生应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及时返回,并按属地化要求和规定进行管理,以免耽误考试。根据我省卫生防疫相关规定,从境外或中高风险区域(划分到小区)返粤的人员,须按当地要求集中隔离14天及居家健康监测7天,居家监测期间尽量减少聚集性活动。其它“粤康码”红码的人员按照相应健康管理措施进行隔离治疗或集中隔离。
以下考生需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一是考前健康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人员;二是14天内从国内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市(无中、高风险区域旅居史)进入广东的人员;三是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区域旅居史,且已配合完成属地防疫措施的人员;四是21天内有境外(含香港、台湾)旅居史,且已完成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但解除隔离未满7天的人员。
3.5月24日起,对所有考生实行考前连续14天健康监测。所有考生须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每日申报个人健康情况和行动轨迹。省内学校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负责从考前14天开始,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监测记录及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由所在学校汇总,集中申报;省外学校应届毕业生及社会考生由考生本人(或亲属代替)每天13点前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申报。未按要求申报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4.有住宿条件的中学,建议考生从考前14天起统一在校内住宿。未在学校住宿的考生应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尽量避免与外地来粤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聚集的场所。
二、考试实施
(一)考生入场、候考和考试
1.考前60分钟起(规模较大考点可再提前),考点组织考生,沿体温检测通道,分散有序入场,保持间隔。考点入口负责体温测量的工作人员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和一次性手套。所有考生要求佩戴口罩,逐一检测体温,核查准考证、身份证。临时出现体温异常的考生,可根据医疗卫生专业人员指引,先在临时观察区进行复核评估后作下一步处置。发热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材料,经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条件的,由专人引导,前往备用隔离考场。
2.考生进入考场前宜用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或者洗手。
3.低风险地区的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考生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非低风险地区、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
4.考生进行身份核验时需摘除口罩,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核验。
(二)备用隔离考场考务安排
1.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2.考生进入考场前,必须用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考试过程考生应全程佩戴口罩。
(三)考试结束
考生散场时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考点可安排各考场错峰离场。
三、异常情况处置
1.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等高风险考生安排在隔离考点考试。
2.考前14天内出现可疑症状、去过中高风险地区或“粤康码”为红黄码的考生,有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经考点卫生防疫人员评估可以参加考试的,体温正常的考生安排在备用考场参加考试,体温达到(或超过)37.3℃的发热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3.考试期间,如发现有可疑症状者,由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进行个案研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所耽误的时间,报请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后予以补齐。当科目考试结束时,由负责研判的专业人员当场简要向所有考生精心解释和说明,避免其他考生恐慌。
如发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时,相关考生应就地隔离,其他考生有序撤离做好登记,协助疾控机构做好密接者判定及实施隔离措施。考点应及时联系医疗机构,将疑似病例送院治疗。在当地疾控机构指导下对相关环境实施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