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征兵政策调整,根据《关于做好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免文化课考试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23〕6号)要求,对2023年春季退役的考生组织一次补报名。为做好网上补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符合粤招办普〔2023〕6号报名条件且于2023年春季退役的人员。

二、报名办法

(一)补报名时间。2023年3月20日至21日。具体办法见粤招办普〔2023〕6号。网上补报名截止后,省招生办不再接受补报名申请。

(二)补报名方式。2023年春季退役的大学生士兵补报名方式与普通专升本其他考生一致,详细请查看《关于印发<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规定>的通知》(粤招办〔2022〕52号)(下称《工作规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须将以下资料扫描或拍照上传至报名系统(须确保资料真实、完整、清晰),供报名审核:

(1)户口本(首页、本人姓名页);

(2)身份证正反面;

(3)退出现役证(或退出现役证明/介绍信);

(4)专科毕业证;已取得专科毕业证,但报名系统学历验证结果为“不通过”的,考生还须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在报名系统验证学籍即可;

(5)考生须依据《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体格检查表》的规定,自行前往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体检,填报志愿开始前将体检结果上传至报名系统中(体检表有效期:2023年3月1日至填报志愿第一天);

(6)服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退役士兵考生,须上传立功登记表、立功证书等证明材料。

(三)退役士兵资格及立功材料审核。报名结束后,省招生办将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及立功材料分送省征兵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由省招生办公示后(公示期十天),获得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资格,并派发正式考生号;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取消报名资格。

部分还未取得退出现役证的2023年春季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可先凭介绍信、退役证明等部队出具的相关材料到各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办理接收,再凭介绍信或退役证明等相关材料及时参加补报名。在录取前取得退出现役证的,需及时上传报名系统;录取后取得退出现役证的,需在入学后交录取院校核验。

(四)注意事项

(1)补报名仅限2023年春季退役的人员参加,其他时间退役的人员不得参加。

(2)我省2023年普通专升本报名已经结束,参加补报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此阶段不能再兼报普通专升本。

(3)从2022年起,对享受免文化课考试政策被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4)对弄虚作假获得报名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对违规录取及其他不符合录取资格的考生坚决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五)综合考查。省招生办在3月24日前根据补报名获得退役大学生士兵资格人数增加安排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并分院校下达。补报名获得退役大学生士兵资格的考生须在3月26日-3月27日期间登录报名系统选择填报拟参加综合考查的院校专业组。

每位考生最多可填报5个拟参加综合考查的院校专业组,不需填报具体专业。部分院校专业组可能有前置专业要求和身体条件要求,考生填报前,务必要通过登录学校招生网站等方式仔细查阅相关院校招生简章中对院校专业组的各项要求。如因不符合院校专业组前置专业或身体条件要求而导致后续的填报志愿无效或投档后无法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报名系统会动态更新各院校专业组报考人数,考生在截止时间前可不限次数调整院校专业组,调整截止时间与填报截止时间一致,考生最终填报的院校专业组以填报截止前最后一次提交的为准。填报截止后,省招生办不再接受调整院校专业组申请。

填报拟参加综合考查的院校专业组截止后,省招生办将各院校专业组报考名单发各招生院校。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查看各院校专业组最终报考人数,根据招生院校招生简章要求交费并参加综合考查,报考费40元/科。2023年2月份报名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填报。

三、工作要求

各招生院校、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征兵办要认真做好普通专升本免文化课考试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网上补报名工作,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2023年春季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合理报考,确保网上补报名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其他未尽事宜按粤招办普〔2023〕6号执行。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