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核心内涵是什么?

答:核心内涵是:“四个促进、三个基本、两个突出、一个引导”。

(1)“四个促进”:促进办学经费投入,促进办学条件改善,促进教学管理规范,促进教学质量提高。

(2)“三个基本”:办学条件基本达到国家标准,教学管理基本规范,教学质量基本得到保证。

(3)“两个突出”:突出服务地方(行业)经济和社会发展,突出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办学定位。

新建本科院校应以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为主线,从学校的办学定位、办学理念、指导思想等顶层设计,到师资队伍建设、教学条件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培养方案、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实践教学、质量标准,最后落脚到学生毕业就业,体现全周期培养过程与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符合度。

(4)“一个引导”:引导参评学校构建并逐步完善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形成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的长效机制。


2.合格评估的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 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通知》(教高〔2011〕2 号)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的通知》(教发〔2004〕2 号)


3.评估结论是如何形成的?

答:评估结论的形成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由专家个人在全面考察、独立判断的基础上按指标体系进行投票,专家组汇总统计专家个人投票结果形成专家组评估结论建议,评估结论分为“通过”“暂缓通过”和“不通过”三种。

评估结论建议依据标准:

(1)专家组评估结论建议经统计汇总专家个人投票结果后得出(专家组成员不得投弃权票),标准:

通过:专家所投票中,通过的票数大于或等于三分之二。

不通过:专家所投票中,不通过的票数大于三分之一。

暂缓通过:介于通过与不通过中间的票数。

(2)专家个人投票依据:

通过:所有观测点中,有 33 个及以上观测点达到基本要求。

不通过:所有观测点中,有 9 个及以上达不到基本要求。

暂缓通过:所有观测点中,有 7 或 8 个达不到基本要求。

第二阶段,专家组将参评学校的评估结论建议提交给评估专家委员会进行审议,审议结果由教育部评估中心予以公布。


4.教育部对合格评估结论的处理办法是什么?

答:教育部规定评估结论为“通过”的新建本科院校,五年后进入下一轮普通高等学校的审核评估。学校的整改情况将作为审核评估的重要内容。

评估结论为“暂缓通过”的学校整改期为两年,“不通过”的学校整改期为三年。在整改期间,对结论为“暂缓通过”的学校,将采取减少招生数量、暂停备案新设本科专业;对结论为“不通过”的学校,采取限制招生、暂停备案新设本科专业等限制措施。整改期满后由学校提出重新接受评估的申请。重新评估获得通过的学校,可进入下一轮普通高等学校的审核评估,仍未通过的学校,将认定为教学质量低下,依据有关法律给予相应处罚,并停止其招生。


5.合格评估工作倡导哪些新理念?

答:在总结我国多年评估实践经验,借鉴国际现代教育评估理论的基础上,合格评估工作倡导以下新理念:

一是强调替国家把关、更强调为学校服务;

二是强调学校是评估和质量保障的主体,保障和提高质量是责无旁贷的责任;

三是体现由重结论向重过程转变,引导学校以“平常心、正常态”对待评估,重在建设过程和改进工作;

四是强调评估专家与参评学校平等交流互动,共同推动学校协调发展;

五是突显以学生为本,强调对学生的指导和服务,让学生成为评估与质量保障的直接受益者。


6.合格评估的程序是什么?

答:合格评估主要程序包括学校自评自建、专家进校评估、反馈整改审核、结论审议发布等环节:

第一步,学校自评自建。学校根据评估要求,有计划地开展自评活动,总结成绩、查找差距、分析成因、提出对策,加强教学基本条件建设、加强教学管理、建立并完善校内教学质量保障制度,促进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在自评的基础上形成《学校自评报告》。

第二步,专家进校评估。教育部评估中心组建专家组赴学校现场考察评估。专家组在审核《学校自评报告》和《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分析报告》的基础上,通过深入访谈、现场听课、查阅材料、考察座谈等形式,对学校教学工作做出公正客观评价,形成《专家组评估报告》。

第三步,反馈整改审核。教育部对专家组评估报告进行审议, 并向地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反馈整改意见,地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学校制定《整改计划》,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与提高。与此同时,教育部组建专家组专项审核学校数据材料。

第四步,结论审议发布。专家委员会审议专家组评估报告、学校整改报告、数据专项审核报告,做出评估结论。合格评估结论分为“通过”、“暂缓通过”和“不通过”三种。教育部评估中心根据专家委员会审议结果,正式发布评估结论。


7.合格评估工作有哪些新方法?

答:一是使用了数据分析方法。教育部评估中心基于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对各校的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做出分析报告,并将其提供给评估专家以分析问题,作出判断。

二是采用了新的专家工作方式。评估专家在进校前要研讨学校自评报告和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分析报告,提出进校考察重点;在进校考察中,专家要全面考察并独立作出判断;专家在离校后一周内提交个人考察报告,专家组组长汇总后形成专家组评估报告。

三是采用了新的考察模式。在规定时间内,专家可以采取集中进校或分散进校的方式进校考察,对学校教学工作作出整体判断。

四是加大社会参与力度。专家组成员中吸收部分行业和社会人士参加。

五是完善组织管理机制。建立了项目管理制度,专家遴选、培训、考评制度和退出机制,及评估结论审议、发布和仲裁制度。